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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物的命名规则—1



录入时间:2008-11-13 15:20:23 来源:青岛银河澳门官网入口

   
   同一种微生物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常有不同的名称,这就是俗名。俗名在局部地区可以使用,但不便于交流,容易引起混乱。为在世界范围内便于交流和开展工作,要求给每一种微生物取上一个为大家所公认的科学名称,这就是学名。 
    微生物的命名同样采用生物学中一贯沿用的林奈的“双名法 ”。这种国际命名法的一般规则如下: 
①每一种具有显著区分的微生物,称之为“种”。 
②每一个种给一个名字,其学名通常是用 , 个拉丁词组成。 
③学名的第一个词是属名,属名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。属名是拉丁词或希腊词或拉丁化了的其他文字所构成。它是一个名词,用以表示该属的主要特征。 
    属名有时可用人名或地名来表示,如 0(!&$+&1$..( 2$!&3#!(鼠疫 巴斯德 氏菌 )、志贺 氏杆菌属。 
    属名在上下文重复出现的情况下,可以缩写表示。 
④学名的第二个词为种名。种名是拉丁语中的形容词,表示微生物的次要特征,如金黄色葡萄球菌中的AUREES是形容词,意思是“金黄色的”。 
⑤种名也有用人名或地名来表示的,如巴氏芽孢杆菌,保加利亚乳杆菌。 
    种名首字母不大写。 
    学名在印刷时,要用斜体字表示,或者在正排字下面加一条横线表示。 
    值得注意的是,在属以上的名称,如 门、纲、目、科等,其名称第一个字母要大写,但不印成斜体字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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