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样品的包装
样品采集后﹐样品袋,瓶或盒子应立即放入适宜的容器并维持适当的温度。为防止交叉污染,泄漏、水分改变(流失或增加),样品应加以合适的包装,必要时还需添加减震材料以保护容器和运输封识。样品不得直接接触冷冻物表面如冰袋等,以防止直接接触可能影响样品本身的微生物状况。
2.标识和记录
应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及时、准确的记录和标记。内容应包括采样人、采样地点、时间,样品名称、来源、批号、数量、保存条件等信息。
若需附有采样报告,最好按实验室提供的标准格式填写,由采样人员起草或签名。应至少给出以下信息:
(1) 采样地点、日期和时间;
(2) 构成实验室样品的样品性质、数量和特征;
(3) 抽样检验的目的和目标微生物。
在适当的情况下,采样报告还应包含任何相关条件或情况以及任何特殊情况下,与被采集的产品相关的信息(如难以取得代表性的样品)。此外,下述细节可能也需要记录,一并送往实验室:
(1) 产品的类型和名称;
(2) 对样品的描述;
(3) 递交的样品数量;
(4) 样品所有者的姓名和样品采集处的地址;
(5) 样品采集的地点;
(6) 批号或任何产品的识别标志;
(7) 采样人员的姓名;
(8) 样品保存温度;
(9) 需要进行的测试。
如果采样过程中使用过任何添加剂,如稀释剂、运输介质和中和剂等,则这些信息也都应该被记录下来。
3.样品的运输
样品运输中可能需要的工具和设备如下:
(1) 冷藏车,配备冷藏单元的专用运输车,其储存空间可维持8℃以下,并在运输中可监控温度。
(2) 车载冷藏箱,用于车内的手提式冷藏箱,可维持冷藏样品在8℃以下,自备电池或由车载电池供电。
(3) 车载冷冻箱,用于车内的手提式冷冻箱,可维持冷冻样品在-15℃或以下﹐自备电池或由车载电池供电。
(4) 冷藏箱,装有冰袋的独立容器,应能保持冷藏样品在8℃以下,冷冻样品在-15℃或以下。
(5) 盒子和其他容器,可由包括纸板﹑聚苯乙烯和塑料等适宜的材料制成。
(6) 冰袋,预先在低温下冷冻,放入样品保存容器中。
(7) 温度监控设备,防水的温度计,温度传感器,目动温度记录温度仪等,所有设备应校准,可测定-20℃~+10℃范围,测量误差为±1℃。
采样后应尽快将样品送往实验室检验,不宜超过24h。应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样品完整,并在接近原有贮存温度条件下贮存样品﹐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样品中微生物数量的变化。运输冷藏样品应维持在8℃以下,运输冷冻样品应维持在-15℃以下。热的、常温的或冷冻产品不得放在同一个样品运输容器中。某些情况下,可能需要额外采集一个样品以用作运输和接收过程中的温度对照品。活的贝类样品采集后应立即记录温度,样品包装后应在4h之内到达0℃~10℃,整个运输过程能维持此温度范围至少24h。
对初级产品阶段及环境采样后,应按国际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尽快运输样品,采样和检测之间的时间应尽可能短。在常温下运输的样品应优先在采样后24h内进行检测,冷藏运输的样品应在72h内进行检测。对用于检测沙门氏菌的粪便和环境样品,可以在常温下进行运输﹐避免阳光直射。对用于较敏感的微生物(如弯曲杆菌),运输时拭子应保持湿润,使用合适的运输介质如Cary-Blair运输培养基等。在不同类型的初级产品阶段和环境样品中检测敏感微生物,其采样的具体温度、保存时间等条件要求参见表3-3。
对接触平板和表面拭子等环境样品,应在1℃~4℃下运送拭子样品.不要超过4h。实验室应尽快进行检测﹐不要超过采样后24h。
4.样品的接收
样品接收的标准(如温度、尺寸和包装要求等)应与各方协商一致。
送达实验室时,样品温度或容器温度应予以记录,如有条件,可从自动温度记录装置上下载。实验室接到样品后应认真核对登记,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并符合检测要求,必要时应对采样报告的逐项核查。
实验室应按要求尽快检验。若不能及时检验,应采取必要的措施,防止样品中原有微生物因客观条件的干扰而发生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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