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类型的培养基都有着相对应的储存条件,在培养基的储存过程中应该严格控制储存环境,避免因储存不当破坏培养基的质量稳定性。
1、脱水干燥培养基:未开封的应当保存在室温、避光、干燥处,已开封的还应该做好密封工作,盖紧瓶盖密封储存。
2、已经配制好的培养基:建议在2-8℃冰箱冷藏储存,如果没有冷藏条件,应当储存在2-25℃避光、干燥处且必须于两天内使用完。在USP中有如下规定:对于放置于2-25℃避光、干燥处的培养基,如果是分装并储存在非密闭性容器内,该培养基的有效期是一个月,其灵敏度试验和质量检查应当在距离使用时的前两周内完成;如果是储存在密闭性容器内,该培养基的有效期是一年,其灵敏度试验和质量检查应当在距离使用时前三个月内完成。
3、培养基灭菌后应立即取出,不得储藏在高压菌器中以防止影响质量稳定性。灭菌后的培养基应在适当条件下保存至有效期,同时应对保存条件进行确认。
4、已经超过有效期的培养基,不得再用于检测中。关于培养基的保存工作,应该由专人管理,及时记录品名、规格、有效期等信息,做好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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