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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(包括亚利桑那菌) SN/T 0040-92


录入时间:2004-8-23
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(包括亚利桑那菌) SN/T 0040-92     计 数 检 验 方 法 Count method for Salmonellae(including Arizona) in food for export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 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( 包括亚利桑那菌 )定量检验的操作程序和结果判 定。  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肉品、蛋品等食品沙门氏菌属(包括亚利桑那菌)的定量检验,其他 食品可参照使用。 2 引用标准   ZB 8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(包括亚利桑那菌)检验方法 3 设备和材料 3.1 试管: 20mm×150mm,13mm×130mm。 3.2 三角瓶或广口瓶:200mL和500mL。 3.3 平皿:直径90 mm。 3.4 吸管:1mL和10mL。 3.5 剪子:16 cm。 3.6 镊子:16 cm。 3.7 试管振荡器。 3.8 均质器。 3.9 恒温培养箱:37℃和42℃。 3.10 玻璃珠:直径5mm。 3.11 天平:感量0.1g。 4 培养基和试剂   配制方法和试验方法见ZB 8第5章。 4.1 缓冲蛋白胨水(BP)。 4.2 亚硒酸盐胱氨酸增菌液(SC)。 4.3 四硫磺酸盐煌绿增菌液(TTB)。 4.4 亚硫酸铋琼脂(BS)。 4.5 胆硫乳琼脂(DHL)。 4.6 亚利桑那菌琼脂(SA)。 4.7 三糖铁琼脂(TSI)。 4.8 赖氨酸脱羟酶培养基(LD)。 4.9 尿素酶琼脂(U)。 4.10 V-P半固体琼脂(VP)。 4.11 吲哚培养基(Ⅰ)。 4.12 氰化钾培养基(KCN)。 4.13 丙二酸钠培养基(M)。 4.14 卫矛醇半固体琼脂(D)。 5 样品制备和增菌   在以下方法中,一个样品为25g,增菌液为225mL,如果将数个样品混合增菌,则相应 增加培养基的量,使样品和培养基之比为1:9。 5.1 冻猪分割肉、冻猪下水、冻兔肉、冻牛肉、冻鸡、冻分割鸡: 于45℃15min内或2~5 ℃18h内解冻,在表面部位取25g剪碎后放入均质杯内,加缓冲蛋白胨水(BP)25mL,8000r/ min均质1min,用剩余的200mL BP将全部样品冲洗到500mL三角瓶中,充分混合后作为10**-1 的样品液,如果均质杯的容量为500mL以上,可将225mL BP一次全部加入,均质后即为10**-1 的样品液,继续稀释成10**-2、10**-3……的样品液。   分别取1 mL10**-1、10**-2、10**-3的样品液,分别加入三组试管中,每组三支; 36±1℃培养4~5h后,每试管加入9mL四硫磺酸盐煌绿增菌液(TTB),于42±1℃培养22±2h。 5.2 新鲜肉品:在表面部位取25 g,剪碎后放入均质杯内,加亚硒酸盐胱氨酸增菌液(SC) 225 mL,均质方法和稀释方法同5.1条。   分别取1 mL10**-1、10**-2、10**-3的样品液,分别加入三组装有9mL SC的试管中, 每组三支,36±1℃培养22±2h。 5.3 全蛋粉、蛋黄粉、干蛋白:取25g,加到225mL缓冲蛋白胨水中,放置10min后用玻璃 珠或其他充分将其混合,也可用均质器均质,作为10**-1的样品液,继续稀释成10**-2、 10**-3……的样品液。   分别取1 mL10**-1、10**-2、10**-3的样品液,分别加入三组试管中,每组三支, 36±1℃培养22±2h后各试管中分别加入9mLSC于42±1℃培养22±2h。 5.4 棉籽饼、芝麻饼、花生饼、豆饼、骨粉、骨粒: 取25g, 加到225mLTTB中,振荡5min, 充分混合后作为10**-1的样品液,继续稀释成10**-2、10**-3……的样品液。   三个稀释度的样品液分别取1 mL,分别加入三组装有9mL TTB的试管中,每组三支, 36±1℃培养22±2h。 5.5 如果估计样品中沙门氏菌数量少而需要增大接种量时,可将5.1~5.4条中10**-1的样 品液分别取10 mL,放入三支试管中,再分别取1mL放入三支试管中,然后分别取10**-2的 样品液1mL放入三支试管中,这样就组成了一个样品量分别为1、0.1、0.01g的系列。 6 分离培养   按照ZB 8第2章进行。 7 鉴定   按照ZB 8第3章进行。 8 报告结果 8.1 统计三个稀释度的样品的沙门氏菌阳性管数。 8.2 查MPN表 [见附录A(补充件)],得到每克样品的沙门氏菌含量。 8.3 报告阳性结果:“MPN三管法测定沙门氏菌 个/g(mL)”或“MPN三管法测定亚利桑那 菌 个/g(mL)”或“MPN三管法测定沙门氏菌和亚利桑那菌 个/g(mL)”。 8.4 如果所有三组管都为阴性,则报告:“MPN三管法测定沙门氏菌少于 个/g(mL)”或 “MPN三管法测定亚利桑那菌少于 个/g(mL)”或“MPN三管法测定沙门氏菌和亚利桑那菌 少于 个/g(mL)”,并注明所测定的三种样品液的样品含量。 附 录 A 1g样品中沙门氏菌最近似值(MPN) 表1)、2) (补充件) 表A1 1g样品中沙门氏菌最近似数(MPN)表 接种量分别为0.1、0.01和0.001g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┳━━━━┳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┳━━━━━ 阳 性 管 组 合 ┃ MPN ┃ 阳 性 管 组 合 ┃ MPN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╋━━━━╋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╋━━━━━ 0 0 0 ┃ <3 ┃ 2 0 0 ┃ 9.1 0 0 1 ┃ 3 ┃ 2 0 1 ┃ 14 0 0 2 ┃ 6 ┃ 2 0 2 ┃ 20 0 0 3 ┃ 9 ┃ 2 0 3 ┃ 26 0 1 0 ┃ 3 ┃ 2 1 0 ┃ 15 0 1 1 ┃ 6.1 ┃ 2 1 1 ┃ 20 0 1 2 ┃ 9.2 ┃ 2 1 2 ┃ 27 0 1 3 ┃ 12 ┃ 2 1 3 ┃ 34 0 2 0 ┃ 6.2 ┃ 2 2 0 ┃ 21 0 2 1 ┃ 9.3 ┃ 2 2 1 ┃ 28 0 2 2 ┃ 12 ┃ 2 2 2 ┃ 35 0 2 3 ┃ 16 ┃ 2 2 3 ┃ 42 0 3 0 ┃ 9.4 ┃ 2 3 0 ┃ 29 0 3 1 ┃ 13 ┃ 2 3 1 ┃ 36 0 3 2 ┃ 16 ┃ 2 3 2 ┃ 44 0 3 3 ┃ 19 ┃ 2 3 3 ┃ 53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╋━━━━╋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╋━━━━━━ 1 0 0 ┃ 3.6 ┃ 3 0 0 ┃ 23 1 0 1 ┃ 7.2 ┃ 3 0 1 ┃ 39 1 0 2 ┃ 11 ┃ 3 0 2 ┃ 64 1 0 3 ┃ 15 ┃ 3 0 3 ┃ 95 1 1 0 ┃ 7.3 ┃ 3 1 0 ┃ 43 1 1 1 ┃ 11 ┃ 3 1 1 ┃ 75 1 1 2 ┃ 15 ┃ 3 1 2 ┃ 120 1 1 3 ┃ 19 ┃ 3 1 3 ┃ 160 1 2 0 ┃ 11 ┃ 3 2 0 ┃ 93 1 2 1 ┃ 15 ┃ 3 2 1 ┃ 150 1 2 2 ┃ 20 ┃ 3 2 2 ┃ 210 1 2 3 ┃ 24 ┃ 3 2 3 ┃ 290 1 3 0 ┃ 16 ┃ 3 3 0 ┃ 240 1 3 1 ┃ 20 ┃ 3 3 1 ┃ 460 1 3 2 ┃ 24 ┃ 3 3 2 ┃ 1100 1 3 3 ┃ 29 ┃ 3 3 3 ┃>1100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┻━━━━┻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┻━━━━━━ 注:1)本表采用3个稀释度 [0.1g(mL)、0.01g(mL)和0.001g(mL)], 每个稀释度接种3管。   2)表内所列检样量如改用1g(mL)、0.1g(mL)和0.01(mL)时,表内数字应相应降低10倍; 如改用0.01g(mL)、0.001g(mL)和0.0001g(mL)时,则表内数字应相应增加10倍,其余 类推。 附 录 B   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(包括亚利桑那菌)定量检验方法程序                (参考件)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┃ 样品25g+225mL培养基 ┃ ┗━━━━━━┯━━━━━━━┛ ↓←均质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┃ 1 : 10样品匀液 ┃ ┏━━━━━┓ ┗━━━━━┯━━┯━━┛ ┌→┃ 1mL×3 ┠─┐ 以下按ZB 8标准进行鉴定, ↓  └────┘ ┗━━┯━━┛ │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│ │ ┃ 1mL+9mL培养基 ┠─┐ ┏━━┷━━┓ │ ┗━━━━━┯━━━━━┛ └→┃ 1mL×3 ┠─┼→根据沙门氏菌阳性管数组合 ↓    ┗━━┯━━┛ │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│ │ ┃ 1mL+9mL培养基 ┠─┐ ┏━━┷━━┓ │ ┗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┛ └→┃ 1m×3 ┠─┘ 查附录A(MPN)表,报告结果。 ┗━━━━━┛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附加说明: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起草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志培、沈莉。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2-11-05批准 1993-01-01实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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